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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岗位

相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和《2023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告》的规定,经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现将砚山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只面试岗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砚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只面试岗位计划表》(附件1),报考人员可通过文山州人社网(http://wszrsj.ynws.gov.cn/)、砚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anshan.gov.cn/)查询。

二、参加面试人员

按照《2023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告》要求网络报名初审通过,并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资格复审

按照《2023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告》要求网络报名初审通过人员(具体见附件2)按以下要求参加资格复审。

1.时间:2023年7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地点: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楼二楼会议室(砚山县振江路275号),联系电话:0876-3063236o

3.资格复审程序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按照岗位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审核:本人身份证、准考证(7月9日至14日可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毕业证(2023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最迟于考察时提供)、学位证、户口簿(2023年毕业生可持户口迁移证及父母或父母一方户口簿)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资格复审结束报考人员所有提交审核的材料复印件交审核单位留存。

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与本人所持证明材料的一致性及真实性进行核对的过程。若所提供资料与招聘计划岗位不符,则资格复审不合格。复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资格复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复审资格,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面试。

面试由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及监督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1.面试时间:2023年7月13日上午7:30至面试结束。

考生携带参加面试需提供的材料于7:30准时到面试岗位指定地点进行签到,签到结束后开始抽签,8:00开始面试。面试当日上午8:00后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得参加面试。

2.面试地点:戏剧演员岗位和主持人岗位在砚山县体育运动场(砚山县民族文化体育中心旁);舞蹈演员岗位在砚山县民族文化体育中心一号楼。

3.参加面试需要提供的材料。准考证(2023年7月9日至14日可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经资格复审合格后签章的《资格复审确认单及考试承诺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上述证件缺少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4.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知识测试、专业测评、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面试内容:

(1)舞蹈演员岗位:主要测试基本功、技术技巧、个人形体形象、即兴表演、基础乐理等专业技能,需准备专业个人作品展示(不超过3分钟)、个人才艺展示(不超过3分钟)。

(2)戏曲演员岗位:主要测试戏曲基本功、即兴表演、基础乐理等专业技能,需准备专业个人作品展示(不超过5分钟)、个人才艺展示(不超过3分钟)。

(3)主持人岗位:主要测试基本功、即兴主持、基础乐理等专业技能,需准备专业个人作品展示(不超过3分钟);个人才艺展示(不超过3分钟)。

重要提示:所有面试考生面试当天只能化生活淡妆;自备考试音乐(mp3格式)和除钢琴以外的乐器(考场内准备钢琴)。

5.面试成绩计算方法。面试总分为100分,通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算,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列的,由招聘组进行现场加试决定。面试考核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各岗位参加面试考核人员面试考核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6.面试结果公布时间及方式。现场公布个人面试成绩,所有考生面试成绩于2023年7月14日在砚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anshan.gov.cn/)上公布。

(三)考察和体检

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人选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参加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

1.考察。可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等方式,主要对拟聘用人员的人事(学籍)档案、诚信档案及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调阅和考察,同时要核实拟聘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实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体检工作由砚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工作进展统一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公立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必须有主检医师签署意见,并加盖医院印章。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过程。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体检人员,将取消聘用资格。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考察或体检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体检的,在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1次递补。递补人员名单由砚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

(四)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由砚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砚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ansha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建立人员入职信息与司法机关违法犯罪信息库查询共享联动机制,对新招聘的人员统一提交司法机关进行核查,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一律不予聘用。

(五)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纪律要求

1.考生在面试过程中透露真实姓名或相关信息的,面试成绩记为0分。

2.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砚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anshan.gov.cn/)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未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愿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3.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在纪委监委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招聘过程中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相关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砚山县纪委监委监督电话:0876—3063148o

4.对违反考聘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或在考试中弄虚作假的考生,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予以清退;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监督和咨询服务

1.纪检监察机构及时受理招聘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举报电话:0876—3063148。

2.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876-3063236。

此通告内容如与上级相关通告内容有冲突的,以上级相关通告为准,未尽事宜由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砚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只面试岗位计划表

附件2:2023年文山州砚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只面试岗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下载文件

附件1:2023年砚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只面试岗位计划表.pdf

附件2:2023年文山州砚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只面试岗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pdf

来源:http://yanshan.gov.cn/zfxxgkqcscxx/zfxxgkzn322/zpxx1/content_76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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