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审核采用计算机与人工相结合的审核方式。计算机系统将根据报考者所填报名信息逐项对照岗位要求,以判断报考者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如果报考人员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向招聘单位申请对报名资格通过人工审核的方式进行复核。
请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允许做任何修改。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负责。
(四)网上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1.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须于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相关费用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50元/每科收取,合计100元/每人。因本人原因放弃笔试及后续程序的,费用不予退还。
2.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登陆昆明人才招聘考试网打印准考证。笔试及后续各招聘录环节均须出具身份证及准考证原件,请妥善保管。
(五)招聘计划裁减
每个岗位的缴费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应等于或高于3:1才能开考,未达到3:1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招聘计划裁减公告在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yndrc.yn.gov.cn)和昆明人才招聘考试网进行公布。
(六)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凡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笔试结束进入面试前,招聘单位还将审核考生的相关报考资格及学历等材料原件,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六、招聘程序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300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30日内,在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和昆明人才招聘考试网通知公告栏公布。成绩公布后三天内,我单位接受考生分数查疑申请(查疑类型: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以申请查疑)。
本次笔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附件2)。根据不同类别的评价需求确定试卷的测评内容,主要测查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类型为综合管理类(A类)。
博士研究生免笔试,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二)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每个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布。面试前由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党委(人事处)组织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出具以下原件查验并留存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公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以及能说明个人工作经历、业务水平、业绩的相关材料。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习成绩单以及由学校教务或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专业证明,证明包括被证明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拟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等内容。不按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弃权。
资格复审期间,进入面试的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则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顺序递补其他考生参加面试,如递补考生未在指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地点,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递补1次后,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仍无法达到面试比例要求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和职业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较低合格分-数统一划定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较低合格分-数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程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笔试总分×100)×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序。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和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
(五)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至低的原则递补1次。
(六)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组织考察。在档案审核中发现“三龄两历”等重要原始依据材料存在问题,任职资格条件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拟聘人员若至2021年8月31日前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较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或在职报考人员未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的,可取消聘用资格,不再列入招聘计划。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管理,其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等按照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招聘纪律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纪检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八、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和昆明人才招聘考试网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名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三)应聘人员应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特别是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取消应聘资格等一切后果。
(四)本公告附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名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郑重提醒: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应聘人员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应聘,否则成绩无效,并将记入人个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九、未尽事宜由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党委(人事处)负责解释。